为确保我院口腔医学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教学实验室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需要进入教学实验室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须严格实行实验人员安全教育准入制度,凡需要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吉林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系统,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

二、进入人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方可获得准入资格:

(一)本科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防火安全知识培训和简易外伤处理技能培训:

1.通过实验室安全基础知识培训考核。

2.了解该实验室的工作职能、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

3.熟悉该实验室所从事工作的性质、内容、潜在危险及防护措施。

4.熟悉该实验室每个工作区域及注意事项。

5.熟悉基本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同时教学组使用期间,请配合做好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工作。

(二)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请自觉遵守相关实验室的管理规定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等规章。

(三)严禁私自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三、使用教学实验室必须按照课程安排使用本实验室,未经主管领导许可,其它人员不得私自进入实验室。

四、参观(访问)实验室的外来人员(包括外籍人员)必须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参观(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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