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 号)、《吉林大学关于全面落实教授讲授本科生课程的意见》(校发〔2020458号)等文件的精神,不断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增强教书育人意识,强化教授讲授本科生课程要求

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我院于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全面落实教授为本科生授课。通过有效的政策约束和激励机制,让教授承担更多的本科课程主讲任务,提高教授主讲本科课程学时占学院学年总学时的比重,推进教授以不同形式参与到本科生课堂教学中。

二、健全相关政策,明确教授承担本科教学工作责任

1.教授学年教学量应达到所在教研室学年平均教学时数;教授学年授课学时数应不低于总学时数的80%;对于高年资讲师可以承担理论课教学,但应低于学年总教学时数的20%

2.允许部分课程通过教学团队形式共同完成本科课程教学任务,但应保证教授教学任务足额足量,达到学年考核基本要求。

3.为提高我院教师队伍的素质,本着“以老带新、传帮带”的原则,允许课程以课程组为单位共同完成本科课程教学任务。

4.鼓励教授编写出版教材和承担课程建设工作。教授录制精品在线课程,以及编写教材和课程大纲可减免部分课程教学工作量要求。

5.学院鼓励支持教师跨学部、跨学科、跨单位组建基层教学组织或虚拟教研室,协助畅通教师跨学科、跨学院参与教学渠道。

三、推进分类落实,引导教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1.鼓励教授主讲本科课程。

2.59周岁以下教授必须承担理论课、课间实习或者生产实习任务(课表可查);对于59周岁以上教授可以不承担主要教学任务,但应承担如学科导论课、前沿进展课、新生研讨课、学术讨论课、本科生工作坊等(均应课表可查);

3.对于在各级各类教学大赛中获奖教师应鼓励承担理论课教学;建议讲师主要承担课间实习、生产实习的教学工作;

4.对于非教师编制人员不可承担理论课,但可以承担课间实习、生产实习辅助带教工作(均应配备教授、副教授为主讲教师);

5.对于首次承担理论课、课间实习课程的教师必须经学院统一组织试讲,达到授课标准,方可安排课程。

6..对于缺少本科课程教学经历和经验的教授,第一年应通过助课、组织小班研讨等形式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并视为讲授本科生课程。

7.教授可承担病例讨论课、新生研讨课、医学人文课程的教学。医学课间实习教学、临床技能培训、临床实习病例讨论课视为课堂教学。促进基础与临床教学课程整合,鼓励临床教授与基础医学相关课程组成教学团队。

8.因访学、进修、培训、组织派遣、产假等原因,在当年无法完成规定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按其在外停留或休假时间,按一定教学工作量进行折算。

四、加大考核力度,强化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制度约束

1.召开教学任务布置会及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动员会,督促各教研室全面落实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同时签订教学任务书、形成教学日历,由教学副院长和教学办复查。

2.全面加强教学督导,每学期将我院教授授课情况公开,随时接受医学部教学督导组专家、学院教学督导深入课堂检查,达到以查促改的目的。

3. 若有特殊原因(如公派出国、访学、健康状况等)不能为本科生授课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部)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批。对于未完成学年度教学任务的教授具体情况如实上报学校,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 依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 号),对于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为本科生授课的教授、副教授应当退出教师岗位,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并按照法定程序将其转为其它岗位。

202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