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议标条件
1.1本议标项目建设单位为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议标人为 吉林大学口腔医院。现已具备议标条件,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进行公开院内议标。
二、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2.2 项目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1500号。
2.3 工程概况:建筑层数: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维保项目包含楼内现有消防设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安全考核证书及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投标人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公示;
3.2近三年内有类似维保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有医院维保业绩优先考虑;
3.3近三年(2018-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项目经理需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维保人员需提供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7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四、报名及发布媒体
4.1请于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5日16:00时前报名,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及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交投标要求中涉及到的相关材料。
4.2本次议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内、外网上发布。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议标人不予受理。
4.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议标。
4.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议标人设定的议标控制价时,将否决其投标。
五、联系方式:
议标单位: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安全生产及保卫办公室
联 系 人:金纯
电 话:18943971662
办公地址:长春市和光路763号四楼安全生产及保卫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