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关于下达2021年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校人字〔2020〕287号)、《关于下达2021年白求恩医学部各附属医院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校医部字〔2021〕1号)、《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吉林大学口腔医院2021年教师及卫生技术系列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 我院自即日起开展2021年教师及卫生技术各系列人员第二轮招聘工作,具体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专职医生
二、招聘计划
序号 |
科室 |
需求岗位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
需求人数 |
1 |
口腔颌面外二科 |
医生 |
博士研究生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1 |
2 |
牙体牙髓科 |
医生 |
博士研究生 |
牙体牙髓病学 |
1 |
3 |
口腔正畸科 |
医生 |
博士研究生 |
口腔正畸学 |
1 |
4 |
麻醉科手术室 |
医生 |
博士研究生 |
麻醉学 |
1 |
5 |
老年口腔科 |
医生 |
博士研究生 |
口腔临床医学 |
1 |
6 |
综合科 |
医生 |
博士研究生 |
牙体牙髓病学 |
1 |
7 |
牙周科 |
医生 |
博士研究生 |
牙周病学或口腔种植学 |
1 |
三、条件及资格
(一) 基本条件
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修养,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 年龄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后出站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相关要求
1.聘用专职医生岗位
应为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初始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
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最近一轮学科评估B+以上院校的本-博连读毕业生,此条件可适当放宽)。
2.. 应聘专职医生岗位的特别优秀人员,可具备报名资格,具体条件如下:
应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且初始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以负责人身份获得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2) 以负责人身份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者面上项目;
(3) 以负责人身份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4)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达到25分。
(5) 在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获奖。
四、考核及应聘
1.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核分为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医院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讨论决定笔试入围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入围分数线人员不能参加面试。
2. 面试包括中文自我介绍、专业题目试讲、专家提问,具体试讲题目将于面试前在我院官网公布,以上考试均不提供参考资料。
3.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4. 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官网通知。
五、报名办法
1.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所有应聘人员需将应聘资料按要命名要求发送至邮箱jdkqrlzy@163.com,不按命名规则提交的资料将无法被识别,视为无效报名。
2. 提交内容:
(1)《吉林大学口腔医院2021年教师及卫生技术各系列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内所有内容均须填写,命名方式 “姓名-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一个PDF文件),命名方式:“姓名-身份证”。
(3)高中及以上所有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扫描文件(一个PDF文件)。命名方式: “姓名-毕业证学位证”。
(4)应聘医疗岗位,须同时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证明或合格证书扫描件(一个PDF文件),命名方式:“姓名-规培证明”。
(5)应聘医疗岗位如有医师资格证、国家卫生技术中级资格证书,须一并提供扫描件(一个PDF文件),命名方式:“姓名-资格证书”。
(6)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的证书等各类等级证书的扫描件(一个PDF文件),命名方式:“姓名-等级证书”。
(7)各类奖励证书的扫描件(一个PDF文件),命名方式:“姓名-奖励证书”。
(8)“海外博士”需提供教育部归国人员学历认证。
3.以上文件以一个文件夹压缩文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jdkqrlzy@163.com,命名方式:“姓名-报名-科室”。
4.请各位考生自报名之日起按照填表要求认真填写健康卡(附件7),此健康卡将作为可否参加考试的重要依据,考试当天需签字上交。
六、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日—2021年4月1日
联系人电话: 李老师0431-85579373 刘老师0431-88796011
七、聘用形式及其他要求
(一)对专职医生新聘人员按人事代理方式管理,人事代理人员首聘期为三年,首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按学校规定由学校直接聘用和管理;合格的,学校继续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和管理;不合格的,学校不再聘用。对于首聘期考核合格继续聘用的,第二聘期结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按学校规定由学校直接聘用和管理;不合格的,学校不再聘用。具体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聘以专职医生岗位人员,进入医疗岗位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学术型博士如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须在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当年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否则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的专职医生,应已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取得海外学历的应聘人员,由医院研究决定是否符合应聘的基本资格。
(五)对于有文章要求的岗位,文章需要在办理入职手续前见刊或ONLINE,否则不予聘用。
(六)对于按年度用人计划补充的各系列新聘人员,应于2021年9月30日之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因未按期出站,或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个人原因,达不到聘任条件及要求的,不予聘用。
七、特别声明
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官网(http://jdkq.jlu.edu.cn/)是我院发布招聘信息的唯一官方网站,所有招聘信息均以官方网站发布为准。我院在招聘过程中从不收取任何费用,我院从未授权或委托第三方(含其他任何机构、个人)进行招聘活动。望应聘者提高警惕,慎防受骗。
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
2021年3月19日
附件1:《吉林大学口腔医院2021年教师及卫生技术系列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吉林大学口腔医院2021年教师及卫生技术各系列人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证明
附件4:吉林大学人才引进办法
附件5: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附件6:吉林大学各学部教师申报副教授职务学术业绩条件
附件7:考生健康检测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