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随着融媒体时代的到来,医学摄影与图像学作为一门重要学科在临床诊疗、疾病防控、教学科研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学科间相互交叉、相互融合、相互渗透,医学摄影与图像技术在图像获取、记录、显示、阅读、传播、伦理、法规和研发应用等方面的新问题、新理论、新技术亟待全国同仁们相互交流探讨、取得共识。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医学摄影与图像数字化建设,经中国卫生摄影协会批准,定于2015年9月12日至13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第五届全国医学摄影与图像学术大会暨全国医学摄影与图像展赛”。
大会期间,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教授进行专题报告。同时还将举办相关研究成果、设备器材展示与专题论坛以及医学摄影与图像展赛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单位
中国卫生摄影协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
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国医学影像技术研究会
二、主办单位
中国卫生摄影协会医学摄影与图像分会
三、联合主办
吉林大学白求恩口腔医学院
四、协办单位
中国卫生摄影协会摄影教育与研究分会、佳能(北京)有限公司、
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乐凯黑白感光材料厂、海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五、媒体支持
中国网、光明日报、中国卫生画报、中华预防医学杂志、中国医学影像学杂志、信息记录材料杂志、中华老年口腔医学杂志、口腔颌面修复学杂志、临床检验杂志、中国卫生摄影网等。
六、参会人员
有关协(学)会、医学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企业的领导与专家,从事医学摄影与图像的专业与兼职人员,媒体代表等。
七、会议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5年9月11日
会议时间:2015年9月12-13日
会议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4059号、吉林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北苑宾馆)
联系电话:0431—88498855、13756013245(会议通知、回执、参赛作品登记表等动态信息请登录“中国卫生摄影网”查询)
八、大会内容
(一)主题报告
特邀有关专家学者就融媒体读图时代医学摄影与图像的研究与展望等内容作大会主题报告。
(二)专题论坛
1.医学摄影与图像技术论坛:医学摄影理论与技术,如病例摄影、标本摄影、手术摄影、显微摄影、荧屏摄影、窥镜摄影、红外线、紫外线等;口腔医学摄影;医学影像技术、设备、材料;医学影像与图像的记录与获取、显示与阅读、传播、伦理、法规与研发应用、资源管理与共享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
2.医学摄影与图像、医学影像新器材、新技术论坛:论坛选择业内优秀企业设卫星会议、设展位,提供材料、设备展示推广平台。
(三)“医学摄影与图像展赛”及评选活动。
(四)通报《中国医学摄影家辞典》编辑工作。
九、论文征集
(一)内容:
与医学摄影与图像、医学影像技术相关的理论与技术研究。
(二)要求:
1.格式参照中华系列医学杂志论文撰写要求(英文摘要可省略)。
2.附图要求JPEG格式,每张图片大小在1M以上。
(三)论文评选:论文由大会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优秀论文颁发获奖证书。论文择优推荐在专业杂志发表、安排大会报告。
十、摄影及图像作品展赛
(一)征集内容:
1.医学专业类(如解剖摄影、标本摄影、临床病例摄影、手术摄影、窥镜摄影、显微摄影、翻拍摄影、红外线、紫外线、X射线及医学影像摄影作品等。)
2.卫生纪实类
3.科普宣传类
(二)作品要求:单幅、组照不限。单张图片大小在1M以上,建议采用JPEG格式。除艺术类作品外,其他类别的摄影作品不得采用合成、添加或大幅度改变色调等技术处理手段。每人每类报送作品不超过5幅(组)。每份作品附作品登记表,可登录“中国卫生摄影网”下载。
(三)作品评选:组委会邀请相关领域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作品评选。
作品按“医学专业类”、“卫生纪实类”、“科普宣传类”三大类进行评选。每类作品设一等奖各3名;二等奖各5名;三等奖各10名;优秀奖各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
获奖作品在主办单位网站及杂志上展示;并大会期间展出。
十一、论文及摄影作品参评规则
1.论文及摄影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及名誉权等相关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2.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用于相关展览、出版、宣传推介等),不再另付稿酬。
3.摄影作品务必注明类别。
十二、论文及摄影作品提交方式
E-mail投稿:2431530795@qq.com(长春)805778391@qq.com(北京)双邮箱发送,论文为word格式。注明:论文题目+姓名+联系电话+单位名称。
十三、截稿日期
论文、摄影作品截稿日期:2015年6月30日
十四、其它事宜
(一)本通知全文及相关信息见“中国卫生摄影网”
网址:
(二)参会回执请于2015年6月10日前发至电子邮箱及手机短信。E-mail:2431530795@qq.com(长春)805778391@qq.com(北京)
双邮箱发送;手机:13578703635
(三)会议收费:会议注册费:800元/人,餐饮由会议统一安排。
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十五、联系方式
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联系人:闫军 电子邮箱:2431530795@qq.com(长春)
电话:0431-88796026 手机:13578703635
附件1:
附件2:
中国卫生摄影协会
医学摄影与图像分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