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精神,本着科学选拔、公正公开、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的原则,为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医学部结合医学各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白求恩医学部负责2016年医学博士研究生复试的全面工作,其中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由白求恩医学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各培养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医学部成立医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对医学部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白求恩医学部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制定《白求恩医学部2016年博士复试实施细则》,全面细化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立白求恩医学部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成立白求恩医学部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仲裁小组,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的各种分歧与争议。

    各培养单位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配合学部完成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工作包括:

    1.负责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2.各培养单位原则上应按二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内科学、外科学可以按三级学科成立复式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3.各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应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制订学科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细则。

    二、考生需提交的资料

    1. 2016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2. 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往届考生: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 硕士毕业论文一本。

    6. 学习和工作简历。

    7.报考临床专业各专业需持职业医师资格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七年制除外)。

    8.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单位出具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证明。

    三、参加复试资格

    1. 参加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并达到医学部规定的分数标准的考生方能参加白求恩医学部复试笔试。

    2.参加白求恩医学部复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各培养单位组织的面试。

    四、复试内容与方式

    复试内容由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及综合能力三部分组成,总分为260分。

    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包括专业课考试和专业基础课考试。

    (一)笔试

    1.专业课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笔试。

    2.专业基础课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笔试。

    以上由白求恩医学部组织统一考试,共200分。

    (二)面试

    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满分60分,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进行。

    (1)学术背景知识考察:20分。考察本科学业情况、硕士论文研究工作、成果、收获及对所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

    (2)科研能力测试:20分。考察运用本学科基本原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医学科学研究方法的掌握程度,专业外语的运用能力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设想、预期成果、创新思想等。

    (3)综合素质测试(含口语表达):2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状态;考察团队意识,组织及协作能力,奉献精神等;考察专业领域以外的知识量、视野等。

    相关要求及说明:

    (1)每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0分钟。

    (2)各培养单位要对全部面试过程做详细记录(也可全程录音),各种记录资料及时存档备查。

    五、考试时间与地点安排

    考试时间与科目:

    2016年3月30日上午8:30—11:30专业基础课考试

    2016年3月30日下午13:30—16:30专业课考试

    考试地点:新民校区第二教学楼(新疆街与同光路交汇处)

    面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并通知。

    六、复试成绩的使用与拟录取

    1.复试的各门课程和面试分别设定合格线。对在复试中笔试各门课程考试和面试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拟录取:全部通过学部、培养单位考试的考生,按复试总成绩排序,复试总成绩由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加构成。根据学科名额由高向低依次录取,若复试总成绩相同,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 4月10日各培养单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白求恩医学部复试工作小组。

    4.白求恩医学部领导小组审议各培养单位拟录取名单,4月12日上报学校招生办公室。

    七、复试工作基本要求

     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学校和学部下发的相关文件、工作方案,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明确工作任务、程序和要求;学部及各培养单位的工作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向考生公布;学部纪检监察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八、实施与解释

    1.本办法由白求恩医学部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办法适用于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