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口腔医院2019年可视化微创牙科诊疗能力项目即将启动,针对此项目,拟对以下设备进行议价论证,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商、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 JDKQCG-2019009

二、采购内容:

1.心电监护仪   10

2.可视气管插管喉镜 2

3.纤维支气管镜 3

4.除颤监护仪 4

5.麻醉机 4

6.高频电刀 3

7.超声刀 2

8.超声骨刀 1

9.牙科显微镜 2

10.椅旁CAD/CAM系统 2

11.头戴式放大镜 30

12.咬合分析仪 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如果供应商所报名的设备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所报名投设备的有效授权书(如供应商为二级代理商,需要提供逐级授权);

3.供应商具备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产品相关业绩;

4.参加议价论证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议价论证;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报名、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报名;

7.供应商还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8.供应商所报名设备及其所附属配置应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和认可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9.本次议价论证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如供应商拟报名产品属于医疗器械或医疗耗材,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无医疗器械注册证,自行出具声明盖章,声明不属于医疗器械或仅用于科研)

四、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

1)本次医用设备要求整机质保,报价必须包含产品价值、运输费、搬运费、税金及相关的一切费用。

2.售后服务承诺(需包含且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到货时间;

2)如发生设备故障或发生不良事件时,供应商的解决办法及有无备用机等。

3.注意事项:

1)报名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必须是真实的,若经核实有发现虚假证明文件材料,取消其两年内再次参与我院采购项目的资格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以吉林大学口腔医院解释为准。

五、报名截止时间及需提交材料

1.报名截止时间:

20190624 下午2:00

2.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附件1《报名登记表》1

2)附件2《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医用设备)响应文件模版范本 》1

(请严格按照模板顺序装订,不得私自更改装订顺序)

注:报名材料电子版(Excel/word)及盖章后的PDF扫描版请一并发至邮箱jdkqcg@163.com

3.议价论证会时间及地点:

报名后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5579595

联系人:姚维坤 滕云

地址:吉林大学口腔医院采购供应部(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路763号)

邮编:1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