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DKQSJ-2019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会计师事务所入围招标,招标人吉林大学口腔医院,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会计师事务所入围招标;

2.2服务期限:服务有效期为 3  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

2.3服务地点: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2.4服务范围:通过本次招标,选择入围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吉林大学口腔医院提供检查、审计、咨询等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3.4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受过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行政处罚;

3.5近三年(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报名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614日至 2019 6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100分,下午1300分至1500,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社保证明、网站信用截图,单位近两年业绩证明等材料进行现场报名。要求以上相关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准备10份开标当天现场提交)。

五、报名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路763号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3楼审计工作办公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1500号吉林大学口腔医院3楼会议室。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内、外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路763号 3楼审计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郭皓

联系电话:0431-8558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