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总体安排,我院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吉林大学助学金”实施办法》(校学字〔2021〕70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参评人员须是我校全日制在籍2021级、2022级、2023级学生,且为学校认定的2023-2024学年经济关注对象,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现公示推荐名单如下:
郭建、常凤、王翌彤、石晓露、米隽梓、任国庆、阿布都库尔·阿布都克尤、张莹莹、宋宇宁、张钰琪、王贺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共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实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43185579322,邮箱:509366455@qq.com。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