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精神,本着科学选拔、公正公开、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的原则,为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口腔医学院的实际,特制定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综合评价考核。科学设计复试方案,对考生德智体进行全面衡量、着重加强创新能力考查。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环节的专业及外语考试,通过复试选拔优秀人才。
2.制度健全程序规范。严肃招生考试制度,严密工作程序,根据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按照《2019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坚持集中领导和集中决策,提高教育选拔考试的公信力。
3.发挥导师群体作用。选拔学术水平高、作风严谨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导师组,深入研究复试政策和评价方法,形成导师群体的合力,提高复试工作效能。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4.坚持信息公开透明。按照“依法、准确、及时、安全”的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公开招生政策、工作程序、考核结果和监督机制等信息,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5.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6.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延民 张志民
组 员:李 江 胡 敏 武百春 刘东玲 苑 锐 姜广新
工作内容:负责制订口腔医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细化复试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口腔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全面领导。
2.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胡 敏
成 员:徐琳玲 李 波
工作内容:负责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录取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结果做好书面记录,以备质询和检查。
3.复试工作纪检监察小组
组 长:武百春
组 员:冯 岩 付晓琳
工作内容: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4.复试小组
按招生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由博士生导师担任组长的复试小组,每个复试面试小组由5人组成。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应为本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要求办事公正、大公无私,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同时无直系亲属报考。复试小组对复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复试过程和复试的主要内容要有所在科室教师的书面记录,录音录像。复试小组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复试小组组长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吉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复试考生须提交相关材料
(1)2019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2)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硕士生需持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持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口腔医学博士的考生还需提交国家颁发的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七年制应届硕士生除外)。
(7)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由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严格按照我院招生要求审核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准予参加复试。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3)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报考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不相符者。
(4)不符合《2019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四、复试内容与方式
1.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应为30分钟左右。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面试:满分100分,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学术背景知识考察:30分。考察本科学业情况、硕士论文研究工作、成果、收获及对所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
(2)科研能力测试:30分。考察运用本学科基本原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医学科学研究方法的掌握程度,专业外语的运用能力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设想、预期成果、创新思想等。
(3)综合素质测试(含口语表达):4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状态;考察团队意识,组织及协作能力,奉献精神等;考察专业领域以外的知识量、视野等。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与拟录取
1.复试面试设定合格线。对在复试中面试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拟录取: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业务课成绩÷2×30%+复试成绩×70%
总成绩为100分。初试业务课成绩所占比例为30%,复试成绩所占比例为70%。2019年硕博连读推免生、申请考核制学生优先录取,剩余名额按专业科室总成绩排名由高向低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六、复试工作基本要求
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学校和学部下发的相关文件、工作方案,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明确工作任务、程序和要求;我院的工作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向考生公布;学部纪检监察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七、实施与解释
1.本办法由口腔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办法适用于口腔医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八、工作日程
1.3月19日 制定本学院博士复试基本要求和复试细则;
2.4月11日在院官网公布《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学校组织初试科目外语考试;
3.3月28日 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笔试。
4.4月15、16日进行复试。
5.4月22日前 将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579355 联系人:徐琳玲
参加此次博士复试的同学请加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