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汇聚国内外优秀青年学者来我院从事口腔医学相关科学研究,支持青年学者进行口腔医学领域学术探索和科研创新,我院秉承着服务吉林大学“双一流”建设,支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目标,参照《吉林大学博士后招收管理实施办法》中的项目资助博士后招收原则,制定此支持计划。
一、总体规划
“白求恩口腔精英”支持计划主要面向有从事口腔医学相关科学研究意愿的青年学者,在薪资待遇、学术交流等方面提供支持条件。
二、支持时间
一般为2年,2年期满经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评审,确认其研究项目具有科学研究价值后可适当延期支持1-2年,累计支持时间不超过4年。
三、申报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身心健康,恪守高校科研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3. 在国(境)外世界大学排名前300的高校获得博士学位;或在ESI全球排名前1‰的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或在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获得者及院士等国际顶尖学术大师的科研团队获得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或在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获得博士学位者优先。
4.已初步选定科研团队或课题组,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且满足合作导师或科研团队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与拟申报的合作导师不存在亲属关系(具体包括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与其他亲属关系)。
6.进校后须全职在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或吉林大学相关实验室从事科研工作,按吉林大学项目资助博士后管理。
四、申报流程和选拔程序
1.申报流程
申请者需将以下材料发送至jluyjs706@163.com(所有材料编号压缩在一个以“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邮件主题为“白求恩口腔精英申报+姓名”):
(1)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上传博士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上传学生证及所在学院出具的满足博士毕业要求的证明扫描件。
(2)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包括博士毕业论文全文扫描件;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3)推荐信2封。包括博士导师推荐信及同行专家推荐信。
2.选拔程序
申请者全年均可提出申请,并按照“个人申请、博士后流动站考核和政治审查、报送吉林大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的程序进行选拔,具体流程参照《吉林大学博士后招收、在站管理实施细则》中项目资助博士后招收细则进行,由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统一组织选拔和考核,并择优资助。
五、支持条件
1.薪酬标准及配套政策:
①实行协议薪酬,薪酬标准为20万元/年,其中基础年薪为12万元/年,奖励年薪为8万元/年,按月发放。
②基础年薪由学校及合作导师共同承担,其中学校出资配套为7万元/年,合作导师从科研经费劳务费部分配套出资5万元/年。
③奖励年薪8万元/年由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出资。
④此外吉林大学口腔医院资助合作导师科研经费10万元/年,用于博士后科研项目开展。
2.在站期间可享受的其他待遇:
①由吉林大学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依法为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②可租住吉林大学博士后公寓;
③享受吉林大学采暖补贴;
④享受吉林大学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政策;
⑤享受吉林大学规定的健康体检;
⑥可办理教职工版校园一卡通。
3.科研绩效:
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以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的科研成果,处享受吉林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外,还可享受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发放的科研绩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参照《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医学发展科研基金》执行。
六、日常管理
日常管理主要包括档案管理、出国(境)管理等,具体做法参照《吉林大学博士后招收管理实施办法》和《吉林大学博士后招收、在站管理实施细则》中的项目资助博士后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核管理
考核管理主要分为进站考核、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
进站考核和中期考核具体考核要求参照《吉林大学博士后招收、在站管理实施细则》 、《吉林大学博士后中期、出站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中项目资助博士后考核要求。
出站考核需按协议约定满足合作导师制定的出站要求,在站期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及以上项目;或发表高水平文章;或授权专利的第一发明人为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技术转让收益到账≥100万。
八、附则
1.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2.本计划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研究生管理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31-85579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