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9号)和教育部、吉林省相关博士招生工作文件要求,结合吉林省、吉林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口腔医学院的实际,特制定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健康第一原则。按照国家、吉林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及我院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坚持公平至上原则。按照教育部博士招生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信息公开,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3.坚持质量为先原则。科学制定招生方案,科学设计考试内容,严格考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口腔医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成立考试命题小组,负责命制符合学科专业特色及招生考试工作要求的试题;成立若干考试小组,负责考生的复试考核、评价工作;成立技术保障小组,负责准备软硬件条件,培训复试教师,开展网络复试演练,及时处理复试过程的技术问题;成立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准备考试用品,若断电提供二次供电,看管试题等后勤保障工作;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完成网络环境下考生的资格审查、身份验证;成立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的工作规范、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廉洁廉政、工作回避、考生作弊等监督检查,受理信访举报,违规违纪的调查和处理。成立疫情防控小组,负责做好人员排查、场地排查、设备排查、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1.根据吉林省和我校疫情防控形势,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用网络远程考试方式。

2.考核内容包括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及复试共四部分,每部分100分,共计400分。

3.尊重考生志愿,按考生已报考的专业安排考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试工作程序

(一)确定参加招生考试工作人员

学院将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招生考试工作;同时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二)命制网络远程考试试题

学院将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命题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考试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做好命题的保密工作,严格做好试题命制、分装、保管等环节管理。所有命题及接触试题的人员均须签订《命题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试题、答案及《命题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须存档,保存期为三年。

(三)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所有参与考试的教师及工作人员须与本单位纪委书记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妥善保管三年。

(四)进行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要求,在考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准予参加复试。所有考生资格审查汇总表应由审查人和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签字后存档,保存三年。

考生提交材料:

“申请—考核制”:目前报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材料已提交完毕,需在527日前将《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2020年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博士研究生考试具备网络条件确认书》(附件2)签字按手印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luyjs706@163.com(所有材料编号压缩在一个以“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邮件主题为 “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查+姓名”。

统考:报名统考考生须在6月14日前通过邮件提供如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luyjs706@163.com(所有材料编号压缩在一个以“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邮件主题为 统考资格审查+姓名”)

1.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应届毕业硕士生研究生证原件。

5.报考临床医学博士的考生还需提交国家颁发的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原件(七年制应届硕士生除外)原件。

6.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7.“博士报名信息简表”。

8.须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原件。

9.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

10.2020年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博士研究生考试具备网络条件确认书(附件2)。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3.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简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不相符者。

4.不符合《吉林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五)考试过程要求

1.考试前及考试过程中学院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同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杜绝复试“替考”情况发生。

2.每个考生的考试(含初试科目、复试内容)时间一般不少于40分钟。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3.考试教师要认真准备考试考核内容,充分了解考生的学术背景和科研能力。

4.在考试过程中,考试教师不得中途离场,不得接打电话,不得做与复试无关的事情。

5.考试结束后,学院及时通过官网公布考试结果。

6.学院的招生考试工作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考试试题及答案、资格审查记录、录音录像材料、考试记录、考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相关材料,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统一存档。被录取考生的答卷保留三年。未被录取考生的答卷和其他相关材料保存一年。

(六)考生要求

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主机位主平台为“腾讯会议”,副机位辅平台为“腾讯QQ”。考生设备及环境等具体要求请参见《考生须知》(附件3

五、录取工作

1.报考同一位导师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名,根据名额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2.考生成绩满分 400 分,考核成绩低于 24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如未被录取,可按照 “统招”方式报考。

4.考生不允许调剂,如无合格考生,导师名额可保留至“统考”方式招生。

六、信息公开公示

1.考试前学院会在本单位官网向考生公开博士招生工作办法、参加考试考生成绩、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三天。

2.咨询及申诉渠道。口腔医学院研究生管理部咨询电话:(043185579355,口腔医学院纪检监察申诉电话:(043185579593

七、违规处理

1.我院教师及工作人员凡与复试考生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直系亲属的,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博士招生考试工作。违反招生考试回避制度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应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4.招生工作中,严禁校内各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5.校内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八、工作纪律要求

学院将把维护考试安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牢牢守住考试安全这条底线,加强对博士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招生考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确保我院博士招生考试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九、工作日程安排

1.531前学院完成申请考核制考生的考试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为3天。

1525日 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查;

2527日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件4

3528日—529日 考试小组对考生进行网上培训及模拟演练;

4530日 组织申请考核制博士考试工作。

2.65日前,学校统一公布本硕博贯通培养、硕博连读以及申请考核制的拟录取名单。

3.65日前,学院制定并上报统考的考试录取工作办法至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时向考生公布。

4.6810日,再次开通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未被申请考核制录取的考生及其他未报名考生可再次进行统考网上报名,缴费及网上确认。

5.61118日,由学校考试中心组织完成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网络远程外国语考试。

6.616日,考生资格审查

7.619日,由招生办公室划定少民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外语合格分数线。

8.考试至少一天前,各考试小组组织考生模拟复试演练。

9.62026日,学院完成普通招考网络远程考试。

10.62730日,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全校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11.710日前学院调档审查。

12.716日前,招生办公室最后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上传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十、受疫情影响,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方法等有所调整,请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研究生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