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纪委也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根据两份文件的精神,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在校园网上发布了《关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院纪委结合我院实际,在院内OA网上明确提出了“扛牢主体责任,发挥表率作用;严守纪律规矩,明确底线约束;从严执纪问责,保持高压态势”的具体要求。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纪委监委和吉林大学纪检监察机构部工作安排落地落实具有重要意义。“节点”即“考点”, 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全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教家风,力戒奢侈浪费。医院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院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
全院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清风正气,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四风”,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节礼;严禁借节日之机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福利;严禁快递送礼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商业预付卡、高档酒、“天价茶”等行为;严禁公款吃喝、公务接待中“吃公函”、在隐蔽场所吃喝及“一桌餐”等行为;严禁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值班时间)、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等危险驾驶行为;严禁违规租车、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借培训考察名义公款旅游或者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出行费用;严禁举办各类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联谊会、节日庆典等活动。
院纪委也将依据新形势下反“四风”的规律特点,准确把握工作要求,重点关注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者福利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载体,及时受理反映具体问题的信访举报,及时精准发现“四风”问题。对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在隐蔽场所吃喝等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