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行政管理人员2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院长办公室   工作人员    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年龄条件

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

(三)学历条件

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三、应聘报名

1.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到我院人力资源管理部办公室(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路763号)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431-85579373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26日-4月6日

3.报名时,请携带全部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各类资格证书、高等教育期间所获各类奖励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曾有过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上一个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现场填写报名表办理报名事宜。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

我院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于学历及专业与所填报名表不符的或其他隐瞒、虚报个人真实情况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报名结束后,我院在官网上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五、组织考试

我院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的笔试和面试等具体考试工作安排,请登陆吉林大学口腔医院网站,及时浏览网上公布的招聘信息。

六、工资及相关待遇

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及相关待遇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