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吉林大学关于接收2016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和《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的暂行规定》现制定口腔医学院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推免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评定的基础上,突出对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的考察。

二、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延民  张志民

成员:孙宏晨  武百春

工作内容:全面负责口腔医学院推荐免试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指导复试工作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

2.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孙宏晨 武百春

成员:胡   敏 黄   洋 于维先  张  伟  王景云  王成坤  林崇韬  

孟维艳  魏秀峰 李志民  张泽兵   

工作内容:负责口腔医学院的复试工作,负责制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

3. 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武百春  孙宏晨

成员:冯  岩   刘金钟

工作内容: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4.成立复试小组

以科室为单位、以教研室主任为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组成5人的复试小组;如果本科室无教研室主任,则由科主任为复试小组组长。复试小组成员以涵盖研究方向的科室主任、副主任、教授、副教授或高年资讲师为小组成员,如不足5人的复试小组,可委托邀请其他科室的专家参与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具体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5.各教研室、各科室对复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工作(包括试题命制、分装、评卷、合分、登分等环节),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复试过程和复试的主要内容要有所在科室教师的书面记录。

、接收免试生的条件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凡申请来吉林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免试推荐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申请条件,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可以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

2.国家“985工程”建设大学推免生不要求年级总成绩排名(原卫生部署院校推免生视同为985工程大学)、国家“211工程”大学免推生要求为所在年级总成绩前3名(哈尔滨医科大学视同为211工程大学),非211工程大学推免生要求为所在年级总成绩前1名;

3.大学本科学习期间学业表现优秀,专业能力突出,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4;

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大学俄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或大学日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

5.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6.申请人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

四、名额分配

名额:22名      

学位类别:口腔基础医学1名;口腔临床医学:12名;口腔医学专业硕士 9名

说明:根据各研究方向可支配经费总数确定推免生名额,向具有博士授予权的学科倾斜,同时要兼顾科室分配。

五、复试前的准备

1.制订并公布复试工作办法

各科室应根据学院制订的复试录取工作意见要求,在复试前向本专业的考生公布;

2.确定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

各科室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判断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3.命制复试试题

各教研室和科室要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试题。提倡各科室建立复试试题库。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4.确定参加复试资格条件与复试考生名单

由学院在复试前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考号,并提前通知考生。

5.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

复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进一步的资格审核,对于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将报送学校招生办公室,限期对考试予以答复。

(1)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①《吉林大学接收2016年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一份(在吉林大学招生网下载,按要求如实填写,须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院部门公章)。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临时证件无效)和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③本科三学年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

④参加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小组在口腔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②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接收免推硕士申请表及复试表上照片与本人不符者。

六、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1. 复试要求

严格按照本学科2016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各研究方向报考情况,参照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规定按各科室经费总数进行分配。

各研究方向名额分配如下:

口腔基础医学:  1名

儿童牙病学:    1名

牙体牙髓病学:  2名

牙周病学:      2名

口腔粘膜病学:  1名

口腔颌面外科学:2 名

口腔修复学:    4 名

口腔种植学:    3名

口腔正畸学:    3 名

口腔硬组织改建:2名

口腔颌面影像学:1名

                             共22名

2.  主要方式

(1)笔试  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主要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有条件的科室可组织实践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由所在科室自行组织。根据专业的研究方向及招生简章要求,考试内容可为下列内容之一: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儿童口腔病学、口腔黏膜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种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颌面医学影像诊断学,其分数计入笔试成绩。跨一级学科的考生需进行加试。

(2)面试,总分150分。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

具体要求:

①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②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③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由科室选派的老师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

④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如必须接听电话或有事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面试工作;

⑤同一科室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

③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②本学科(口腔医学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外语的听说能力测试由口腔医学院自行组织,聘请口腔医学院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在进行外语听说测试时,必须保持真个测试过程评分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各科室要单独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办法。

复试的总体要求一致,方法和内容上突出专业学位的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的考察和考核。

(5)体检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标准进行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

七、关于录取

1. 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分别设定及格线,笔试总分100分,及格线为为60分,面试总分150分,及格线为90分,对在复试中笔试或面试没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 考试总成绩由复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得出。

3. 按考生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名额由高向低顺序依次录取。

4.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跨学科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推免生的最后录取以考生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网上完成“同意待录取”确认为准,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八、关于信息公开

1. 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2. 咨询及申诉渠道。口腔医学院咨询和申诉电话0431-8557935;学校申诉电话0431-85167449。当参加复试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院及学校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九、日程安排

9月20日-24日:口腔医学院制定2016年接收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9月25日:将复试基本要求及复试细则上报至招生办公室。

9月27-29日:将复试工作办法及复试细则公布在学院网站上。

9月30日:确定本院复试考生名单,通知考生具体复试事宜。

9月30日-10月10日: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同时按照学校要求参加体检。

10月11日:上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10月25日:招生办公室审核并确定最后录取名单,并上传至全国研究生信息平台。

                                              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