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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吉林省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院内各科室:

根据《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及《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6年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2016年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网上公布(http://jilincme.wsglw.net)。新申报项目(含基地项目),申报时间为2015年8月5日—11月30日。备案项目申报时间为2015年8月5日—12月21日。

请各有关科室(各级行政用户)在规定的申报时间范围内申报。在网上申报的同时,将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二份)报送到医务部,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学科类别

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三、申报内容

(一)第一批省级新申报项目。

(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

(三)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按照《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培训和指导,对科室所申报项目的形式和内容严格审核把关,以保证项目申报的质量。

(二)申报表须按要求填报,逐级审核。纸质项目申报表(系统生成PDF格式打印)必须经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及吉林大学医院管理处审核盖章,同时提供课件大纲(不少于600字),统一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委直属医疗单位和省属社团直接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

(三)基层巡讲在基地项目中产生。

(四)备案项目申报只限于2015年举办完成并反溃执行的项目。

(五)基地项目、备案项目仅限于第一批次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

(六)每个项目负责人申报不得超过3项(不含备案项目和基地项目),申报2项及以下的,半年没有完成举办的,第二年将停止该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

五、填表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内容要体现“四新、三性”,即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和新技术以及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副高级以上(护理可宽限到中级)。

(三)授课教师(含项目负责人)须是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需2人以上)。

(四)教学对象须本学科相关专业人员。

(五)项目举办方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

(六)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报到及与教学无关的时间,举办时间应具有连续性。

(七)学分计算方式:

参加者按每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1天按6学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