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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大学口腔医院2019年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

 

根据《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关于下达2019年人员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校人字〔2018329号)、《关于学校新聘人员相关政策调整的通知》(校人字[2019]42号)、《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2019年附属医院教师及卫生技术各系列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校医部字[2019]7号)、《关于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2019年附属医院教师及卫生技术各系列人员招聘工作的补充通知》(校医部字[2019]20号)和《吉林大学口腔医院2019年教师及卫生技术各系列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 我院自即日起开展2019年人员招聘工作,具体如下:

一、招聘范围

吉林大学事业编制岗位的教师(医疗为主)/专职医生。

二、招聘计划

序号

需求岗位

专业及学历要求

1

口腔正畸科医疗教师/专职医生

口腔正畸学博士(硕士、博士均为口腔正畸专业)

2

口腔修复科医疗教师/专职医生

口腔种植学博士(具有海外留学经历优先)

3

口腔综合科医疗教师/专职医生

口腔种植学博士(具有2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优先)

三、招聘人数

2-3

四、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献身医药卫生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具有较为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水平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技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3.身心健康,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年龄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97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后出站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7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7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71日以后出生)。

5.本科毕业的,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97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相关要求

1.教师(医疗为主)

1)原则上聘用“海外博士”(需提供教育部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符合条件的调入人员。

2)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本、硕、博、博士后研究阶段经历应包含一段非本校经历。

3)为稳步实现专任教师聘用条件的提升,结合2016年以来各教学科研单位专任教师补充情况,2019年将继续实行师资预留博士后政策。各单位如确无合适的“海外博士”或博士后出站人员作为拟聘教师人选的,仍可以选择优秀的“国内博士”。拟聘的“国内博士”首先进入博士后流动站,以师资预留身份从事博士后研究,出站考核时科研业绩成果应达到所在单位评聘副教授标准(科研经费标准可适当放宽),方可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对于按年度用人计划补充的新聘教师,如为博士后出站人员或“海外博士”,应与本单位(学科)师资预留博士后出站聘用为教师的标准一致,即科研业绩成果应达到拟聘单位评聘副教授标准(附件7)。

2.聘用专职医生岗位人员

应聘专职医生岗位人员应为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且初始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论文1篇。

3.应聘专职医生岗位的特别优秀人员,可具备报名资格,具体条件如下:

应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且初始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以负责人身份获得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2)以负责人身份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者面上项目;

3)以负责人身份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达到25分。

5)在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获奖。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9123日—1210

8:00-11:00,13:00-16:30(节假日休息)

2.准考证领取时间见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官网后续通知。

3.笔试时间见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官网后续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英语及专业知识,均不提供参考资料。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请填写《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2019年附属医院教师及卫生技术各系列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3)。

2.报名人员到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面)、高中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近期免冠红底小二寸彩照2张、报名表中涉及的论文、课题等材料;应聘人员如有下列证书或证明,一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证明(附件4)、国家卫生技术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

3.在提供本科及以上学业经历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同时,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学位网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带二维码)。

4.“海外博士”需提供教育部归国人员学历认证。

5.报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和光路763号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三楼人力资源管理部。

6.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联系电话:0431-85579373

七、聘用形式及其他要求

1.学校与新聘教师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聘期结束考核合格的教师,学校可以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学校不再予以聘用。

2.学校对专职医生实行A类人事代理方式管理,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三年,聘期结束考核优秀的,学校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考核合格的,学校继续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不合格的,学校不再予以聘用。具体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两个聘期结束(首聘期、第二聘期均为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学校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学校不再予以聘用。

3.“海外博士”的聘用工作,按照《吉林大学人才引进办法》(校发〔201839号)规定执行。

4.以引进人才方式来院的新聘教师,其聘用程序按照《吉林大学人才引进办法》(校发[2018]3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5.聘用的以医疗为主的教师和专职医生在工作同时,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6.聘用的专职医生应自参加工作起两年内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7.对于按年度用人计划补充的新聘人员,应于,1230日之前完成报道入职手续。因未按期出站,或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个人原因,达不到聘任条件及要求的,不予聘用。

8.对于有文章要求的岗位,文章需要在办理入职手续前见刊或ONLINE,否则不予聘用。

9.其他事宜依据《吉林大学口腔医院2019年教师及卫生技术各系列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八、特别声明

我院招聘信息均在我院官网(http://jdkq.jlu.edu.cn/)发布,且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未委托第三方代理。任何非我院官网发布的招聘信息均属虚假信息。

我院在招聘过程中从不收取任何费用。

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201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