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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大学口腔医院2019年管理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

 

根据《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关于下达2019年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校人字〔2018〕295号)、《关于学校新聘人员相关政策调整的通知》(校人字[2019]42号)、《关于2019年吉林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启事》(校人字〔2019〕98号)和《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2019年附属医院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校医部字[2019]12号)文件精神,我院即日起开展2019年管理人员招聘工作, 具体如下:

一、招聘范围

管理人员:采用吉林大学A类人事代理方式统一管理。

二、招聘计划

管理人员:1人。

三、条件及资格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善于合作。

(二)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为医学、管理、人文或理工等相关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初始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

(三)年龄要求:应为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年龄可放宽为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够适应所在岗位的工作要求。  

(五)其它:具有三级甲等医院2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

四、报名时间

(一)2019年 8 月28日上午10:00— 9 月6 下午16:30;

(二)需在上述时间段内完成网络报名及现场审核,逾期不报,不补报;

(三节假日休息,工作日进行现场审核。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人员需进入吉林人才网www.jlrc.com.cn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并打印生成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2019年附属医院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招聘报名表

(二)现场审核

1.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吉林省长春市和光路763号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三楼)现场资格审核;

2.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系统内打印生成的《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2019年附属医院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高中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提供本科及以上学业经历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同时,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

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带二维码);

4)近期免冠红底小二寸彩照2张;

5)提供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参保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6)如有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归国人员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如有其他资格证书、奖励证书或证明,一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和光路763号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三楼人力资源管理部。

4.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联系电话:0431-85579373

六、考试安排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各项考核。

(一)理论知识考核

1.考核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及“综合应用能力”。

2.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综合能力测试

1.考核内容为英语综合能力测试和计算机基础操作测试,此项为通过性测试,应聘人员通过综合能力考核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理论知识考试合格且通过综合能力测试,可进入面试环节。

2.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工作安排,请登陆吉林大学口腔医院网站,及时浏览网上公布的招聘信息。

七、聘用形式

1.学校对新聘用管理人员实行A类人事代理方式管理,具体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对于按年度用人计划补充的新聘人员,应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完成报道入职手续。因个人原因达不到聘任条件及要求的,不予聘用。

八、其他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对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的回避制度。即: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重复申报人员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3.取得海外学历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研究确定是否符合应聘的基本资格,具体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为准。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名;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受到不得报考处理并仍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有上述情形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5.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并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

6.医院纪委对人员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信访、举报、申诉等。

九、特别声明

我院招聘信息均在我院官网(http://jdkq.jlu.edu.cn/)发布,且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我院在招聘过程中从不收取任何费用。望应聘人员提高警惕,慎防虚假信息、受骗

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2019-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