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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精神,本着科学选拔、公正公开、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的原则,为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口腔医学院的实际,特制定口腔医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2.本次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3.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4.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延民 张志民

    组 员:胡 武百春

    工作内容:负责口腔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全面领导。

 2.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 长:胡

   成 员:刘金钟

   工作内容:负责制订口腔医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细化复试工作的各项工

作任务。

3.复试工作纪检监察小组

   组 长:武百春

   组 员:冯 岩 

   工作内容: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4.复试面试小组

按招生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复试面试小组,每个复试面试小组由3-5人组成。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应为本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要求办事公正、大公无私,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同时无直系亲属报考。

复试面试小组对复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复试过程和复试的主要内容要有所在科室教师的书面记录。

复试面试小组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复试小组组长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吉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符合吉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考生复试前必须经过资格审查);

12018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往届考生: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硕士毕业论文一本。

6)学习和工作简历。

7)报考临床专业各专业需持职业医师资格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七年制除外)。

四、复试内容与方式

复试内容由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及综合能力三部分组成,总分为260分。

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包括专业课考试和专业基础课考试。

(一)笔试

1.专业课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笔试。

2.专业基础课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笔试。

以上由白求恩医学部组织统一考试,共200分。

(二)面试

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满分60分,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进行。

1.学术背景知识考察:20分。考察本科学业情况、硕士论文研究工作、成果、收获及对所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

2.科研能力测试:20分。考察运用本学科基本原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医学科学研究方法的掌握程度,专业外语的运用能力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设想、预期成果、创新思想等。

3.综合素质测试(含口语表达):2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状态;考察团队意识,组织及协作能力,奉献精神等;考察专业领域以外的知识量、视野等。

相关要求及说明:

1)每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0分钟。

2)各培养单位要对全部面试过程做详细记录(也可全程录音),各种记录资料及时存档备查。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与拟录取

1.复试的各门课程和面试分别设定合格线。对在复试中笔试各门课程考试和面试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 拟录取:全部通过学部、培养单位考试的考生,按复试总成绩排序,复试总成绩由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外语考试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加构成。2017年硕博连读推免生优先录取,剩余名额按专业方向复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向低依次录取。若复试总成绩相同,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 2018年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博士生招生名额为7人。参考其他优势学院政策,对于以下情况者导师可申请增加机动名额:

1)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2)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者;

3)近三年科研经费总数优先者。

六、复试工作基本要求

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学校和学部下发的相关文件、工作方案,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明确工作任务、程序和要求;学部及各培养单位的工作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向考生公布;学部纪检监察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七、实施与解释

1.本办法由口腔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办法适用于口腔医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八、工作日程

1326日 制定本学院博士复试基本要求和复试细则并公布在院官网;

2327 8:00-11:00 对外语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发放复试准考证;

3328日 上午8:30-11:30专业基础课笔试;下午1:30-16:30专业课笔试。

    考试地点:新民校区第二教学楼(新疆街与同光路交汇处)

442日 综合素质面试。

543日 将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579355 

联系人:刘金钟



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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