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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邀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吉林大学口腔医院招投标工作的公告

 

        为了完善我院政府采购工作流程,促进相关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现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以下要求的第三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我院2017—2019财政年度的政府采购招标工作。

        1.具有工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范围满足招标工作需求;

        2.在长春市财政局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3.三年内在各级招标行政管理部门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备500万以上货物、设备、基建、信息化建设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经历;

        5.专家储备齐全、充足。

        请满足要求的第三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2017年5月11日前将贵公司相关资料送至我院财务办公室。

        联系人:应老师,电话:0431—85579548。

        我院将组织人员评选出不多于3家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我院2017—2019财政年度的政府采购招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