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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与监督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任课教师:

    为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加大研究生课程与教学质量监督力度,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保证研究生教学质量,本学期学校将继续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与监督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研究生课程,做好研究生课程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和教学管理情况将作为“教学科研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的研究生教育考核部分的重要内容之一。

 2.严格审查新开设课程。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建立完善新开设课程申报、审批机制,明确课程设置标准:从课程的目标定位、适用对象、课程内容、教学设计、考核方式、师资力量、预期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对新开设课程,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分委员会应加强对课程开发的指导监督,通过试讲等确认达到预期标准的,方可批准正式开设。

 3.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已确定开设的研究生课程,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按计划组织完成教学工作,不得随意替换任课教师、变更教学和考核安排、减少学时和教学内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串课,须由任课教师提交《吉林大学研究生课程调课申请表》(见附件1),办理调课手续。对于不认真履行任课教师职责的任课教师,学校将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教学、指导工作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按照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4.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监督与检查。研究生培养处将同研究生教学督导组一起,不断加大对全校研究生课程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结果,将作为学校计算研究生任课教师课程教学工作量、核算研究生教学奖励津贴的重要依据。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高度抓好、抓紧落实各项工作。

附件:吉林大学研究生课程调课申请表